校务指南
休学
类别:一般休学、入伍休学、因病休学
休学期限
类别 | 内容 |
---|---|
2012年以前的新生 | 休学时间1年以内,合计该时间,学习年限的1.5倍以内 |
2013年以后的新生(2015年插班生) | 休学时间1年以内,合计该时间,6个学期以内;插班生为3个学期以内 |
但因留级引起的休学不计入合计时间。
申请时间
- 每学期开学日期起的4周前,开学后的4周以内
- 因疾病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导致持续学习4周以上后无法继续学习而申请休学时,截至期末考试开始1周前进行申请。
申请程序
- 提交休学申请书复印件(持以下所需文件)
- 学生
- 国际交流组
- 提交休学申请书复印件(持以下所需文件)
- 学生
- 所属学院行政室
所需文件
类别 | 内容 |
---|---|
一般休学 | 外国人登录证、学生证 |
因病休学 | 外国人登录证、学生证、综合医院出具的4周以上的诊断书 |
注意事项
- 依据《出入境法》的规定,D-2签证持有人提出休学申请后,与本人的滞留时间无关,必须在一个月内出境,回到本国。
- 休学生的成绩处理:学期内休学生的成绩视为取消该科目的听课申请,即使本人不取消,也会自动取消。但是,上完该学期总教学日数二分之一以上的课程并参加考试后因疾病导致休学的学生,可以在“因未参加考试申报的学期进修”或“学费转下学期”中选择一项。
- 研究生课程全额奖学金受益学生第一学期不能休学。
复学
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4周前
一般复学与休学期间(1年)无关,可以按学期单位(6个月)进行。
申请程序
- 提交复学申请书复印件
- 学生
- 国际交流组
- 提交复学申请书原件和批准
- 学生
- 所属学院行政室
缴纳复学生学费并申请听课
- 缴纳学费:批准复学后登陆网站 → 校务信息 → 报道信息 → 打印学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 申请听课:批准复学后,在正规听课申请期间申请
- 境外滞留者入境韩国时,申请重新发放留学签证(D-2)或持短期签证入境并报道后,变更为留学签证(D-2)滞留资格。
开除学籍
出现以下情况的学生将被开除学籍。
- 未复学开除:超过休学期限后未复学的学生。
- 未报道开除:未在规定期间内缴纳学费,且未批准休学的学生。
- 校务警告开除:连续3次被处以校务警告或合计4次被处以校务警告的学生。
(校务警告:平均分数不满1.75) - 即使超过在校年限依然未修完所有课程的学生
- 其他符合开除事由的诸项规定违反者
注意事项
- 开除学籍后,与剩余的滞留时间无关,D-2签证持有人必须在开除日起的一个月内出境,回到本国。
-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出境时,需访问管辖的出入境事务所,申请调整出境时间。
- 未调整出境时间而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出境时,视为非法滞留,这有可能影响今后申请签证。
本科外国留学生韩国语能力毕业认可制
- 2014年以后通过纯粹的外国人入学选拔新入学·插班入学的本科外国留学生,必须取得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4级以上资格才准予毕业。
- 取得TOPIK 4级以上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向所属学院的教学支援组提交成绩单。
- 未取得韩国语能力毕业认可资格的学生,即使满足修满毕业必修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等其他毕业条件,仍然按结业处理。